为营造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招标采购环境,维护公司的权益,规范供应商的履约行为,加强公司供应商管理。经公司研究决定,对安徽环能建设有限公司处理如下:
一、列入不予合作名单,在公司网站公布;
二、自通报发布之日起,6个月内(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)不得参与公司发包的项目。
特此通报
安徽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