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营造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招标采购环境,维护公司的权益,规范供应商的履约行为,加强公司供应商管理。经公司研究决定,对安徽翊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如下:
一、列入不予合作名单,在公司网站公布;
二、自通报发布之日起,6个月内(2025年7月至2026年1月)不得参与安徽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发包的项目。
特此通报!
安徽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2025年7月24日